入住JKK东京的租赁房屋时,需要房租、共益费等(以下称“房租等”。)的债务保证。
JKK东京引入了保证房租等债务的“机构保证制度”,所采用方法为入住人选择使用机构保证,或者设立个人连带保证人其中之一。
本法人作为保证机构,迄今为止已承接许多客户的保证委托。
受托审查也以JKK东京的入住资格审查为准,手续办理简便。
每月只需委托人承担少许费用,本法人即可担任保证人。
请在公社房屋募集中心发送的资格审查文件内附的“保证委托申请书”上填写必要事项,盖章后在资格审查时提交。
请在公社房屋管理人事务所或管辖窗口中心处准备的“保证委托申请书”上填写必要事项,盖章后提出申请。
保证方案 | 轻松启动放心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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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证内容等※ | 房租和共益费(以24个月为限额)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损害金 恢复原状费(以3个月的房租等为限额) 残留物清除费(以3个月的房租等为限额) 个人赔偿责任保险(保险金1千万日元,自行承担3万日元) |
初期费用 |
押金 无 |
月度费用 |
房租 当月部分 |
※ 若长期拖欠房租和共益费,JKK东京将会办理规定的手续,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等。鉴于此,JKK东京会要求本法人履行保证债务,※ 若长期拖欠房租和共益费,JKK东京将会办理规定的手续,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等。鉴于此,JKK东京会要求本法人履行保证债务,因此本法人将代替入住人支付保证内容(※)相关的滞纳金等。但入住人的债务(房租及共益费等的滞纳金支付义务)不会就此免除,而应在本法人向JKK东京支付后,偿还给本法人,望知悉。
受理/工作日09:00~17:00
入住JKK东京的租赁房屋时,需要房租、共益费等(以下称“房租等”。)的债务保证。
JKK东京引入了保证房租等债务的“机构保证制度”,所采用方法为入住人选择使用机构保证,或者设立个人连带保证人其中之一。
自引入机构保证制度以来,本法人迄今为止已为许多客户提供了机构保证。
受托审查也以JKK东京的入住资格审查为准,手续办理简便。
诚挚邀请使用本法人的机构保证。
保证金规定如下。保证金规定如下。
〇 轻松启动放心方案(押金:无)
月租金+共益费的1.5%(不满10日元的舍去)
(月租金+共益费不满47,400日元的,统一收取700日元)
〇 标准方案(押金:2个月)
月租金+共益费的1.2%(不满10日元的舍去)
(月租金+共益费不满47,500日元的,统一收取560日元
月租金+共益费为166,700日元或以上的,统一收取2,000日元)
1个月的房租及共益费总金额发生增减时,保证金也会相应增减。